权限内采矿权延续

2015-09-24 10:11:13 9 举报
权限内采矿权延续
采矿权延续是指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依法申请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如果采矿权人需要延长采矿期限,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此外,采矿权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有关费用。采矿权延续的审批程序与首次取得采矿权相同,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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