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VS岭木 案情时间轴V2
2016-07-28 14:39:42 0 举报
圣晖与岭木的案情时间轴V2版本揭示了一场错综复杂的法律对决。从圣晖公司首次提出诉讼,指控岭木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到岭木公司的反诉,再到双方的多次法庭交锋,每一步都充满了悬念和转折。这个时间轴不仅详细记录了案件的每一个重要节点,还揭示了双方在法律战场上的策略和态度。尽管案情复杂,但每一步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展现了公正公平的司法精神。最终,无论是圣晖还是岭木,都需要接受法律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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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2013年8月至12月间,苏州圣晖多次分批支付上海岭木款项,共计约470万元。
上海岭木退出泰鑫项目后,苏州圣晖为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被迫向上海岭木退出前的债务人支付其退出前所产生的欠账。
2014年初起,即上海岭木停工后,就泰鑫项目的剩余工程,苏州圣晖直接组织土建工程实施,与众多案外人签订专项合同,包括:包工包料合同、建筑劳务合同、租赁劳务所需设备的租赁合同等等。
2013年7月,苏州圣晖与上海岭木签订《工程合约书》,约定苏州圣晖将泰鑫项目的土建工作分包给上海岭木。(另,苏州圣晖分别将建筑材料供应和混凝土分别分包给上海定正、吴江永盛。)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因苏州圣晖资质原因,泰鑫项目分拆为两部分,分别以苏州圣晖及中易建设(抽板成型车间、半成品车间)的名义承建,并分别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2013年12月30日,因工期严重逾期,经协商,上海岭木停工。
2014年01月08日,四兴公司、上海岭木与苏州圣晖签署协议约定,上海岭木退出泰鑫项目,泰鑫项目转由苏州圣晖直接管理,劳务费问题由苏州圣晖直接解决并和四兴公司直接结算;同时,协议确认,上海岭木仅向四兴公司支付了劳务费人民币60万元。
苏州圣晖就上海岭木停工后的剩余工程,向案外人支付了大量包含劳务费在内的工程款项。
苏州圣晖VS上海岭木 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事件发展图 —
2013年12月31日,上海岭木的唯一劳务下包商四兴公司向苏州圣晖发函,称上海岭木一直拖欠其劳务费用,因拖欠工资及年关原因导致停工,并要求苏州圣晖直接向其支付劳务费用。
2013年6月,苏州圣晖与泰鑫签订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圣苏州晖总包泰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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