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VS岭木 案件事件发展图V3
2016-07-28 14:39:42 0 举报
圣晖与岭木的案件事件发展图V3显示,双方在初期的争议中,各自坚持己见,无法达成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开始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律师、调解员等,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然而,这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张。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有过妥协和退让,但都未能找到一个能够满足双方的解决方案。最终,这个案件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双方在法庭上公开对峙,展示了各自的证据和论点。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结果尚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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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2013年8月至12月间,苏州圣晖多次分批支付上海岭木款项,共计约470万元。上海岭木却仅支付其唯一下包商(四兴公司)劳务费60万元。
上海岭木退出泰鑫项目后,苏州圣晖为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被迫向上海岭木退出前的债权人支付其退出前所产生的欠账。
2014年初起,即上海岭木停工后,就泰鑫项目的剩余工程,苏州圣晖直接组织土建工程实施,与众多案外人签订专项合同,包括:包工包料合同、建筑劳务合同、租赁劳务所需设备的租赁合同等等。
2013年07月,苏州圣晖与上海岭木签订合同,约定上海岭木承接苏州圣晖在泰鑫项目的土建工作,承接范围包含以中易建设名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部分。此外,苏州圣晖将建筑材料供应和混凝土,分别分包给上海定正、吴江永盛。
苏州圣晖VS上海岭木 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苏州圣晖和中易建设分别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3年12月30日,因工期严重逾期,经协商,上海岭木停工,并退出泰鑫项目。
2014年01月08日,四兴公司、上海岭木与苏州圣晖签署协议约定,上海岭木退出泰鑫项目,泰鑫项目转由苏州圣晖直接管理,劳务费问题转由苏州圣晖直接解决并和四兴公司直接结算,与上海岭木无关;同时,协议确认,上海岭木仅向四兴公司支付了劳务费60万元。
苏州圣晖就上海岭木停工后的剩余工程,向案外人支付了大量包含劳务费在内的工程款项。
— 案情事件发展图 —
2013年12月31日,上海岭木的唯一劳务下包商四兴公司向苏州圣晖发函,称上海岭木一直拖欠其劳务费用,因拖欠工资及年关原因导致停工,并要求苏州圣晖直接向其支付劳务费用。
2013年06月,苏州圣晖与苏州泰鑫就其“新建厂房项目”(以下简称“泰鑫项目”)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其中,就泰鑫项目中的“抽板成型车间”和“半成品车间”,由苏州圣晖与中易建设合作承接,但具体施工仍由苏州圣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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