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2016-10-25 19:08:20 0 举报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14D
7D内核实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不可抗力
意见
核准
开始
N
14D核实
7D核实
核实
承包人违约
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7D内
须委托中介编制,其他自行编制
预付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Y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资金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应在履行核准和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质量监督登记)(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航建筑物施工方案审批
合同工程完工
结算款
联合验收申请
28D
竣工结算支付申请
进度款
不动产权证书
竣工结算文件
支付结算款
60D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t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人防工程防护设计文件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 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核实意见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2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5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非重特大项目)6煤矿项目核准后开工前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的初步设计审批7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安全许可8核电厂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批9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10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1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1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13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1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5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6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7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18取水许可19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20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2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22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2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25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2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2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8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29@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3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31@节能审查意见3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3@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3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35@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8D复核
项目开工许可阶段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确认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是否明确。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者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和验收工作,并形成评审和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洪水影响评价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非重特大项目) 合理用能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大中水利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取水许可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Y/7D内
贯彻国防要求*军事设施保护意见*
职业病
28D内
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
1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2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措施项目应付价款3承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4承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费用5承包人为完成工程而预期开支的合理费用,且该项费用为包括在其他各项支付之内6发承包双方办理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收回的价款当发包人应扣除的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6天将其差额退换
签字
28D核对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2D
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0D/2D项目核准文件的变更申请/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预付款
最终结清支付证书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抽查和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实质内容存在疑问,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应当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1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土地征收的3土地出让方案4从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5养殖,拆船,旅游、娱乐,盐业、矿业,公益事业,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6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计量周期到期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重大情形
开工
项目申请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
工程建设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 \t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供地方案审批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土地复垦验收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详细】
工程开工
项目备案
预付款支付申请
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
发包人核实
退还差额
人防
支付预付款
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
消防
催告付款
支付进度款
核发
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进度款支付证书
1农用地转用审批2土地征收审批3供地方案审批4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5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6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支付证书
安全文明施工费
支付最终结清款
用地审批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用地许可阶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设施维修、设备维保,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工程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限额以上的设施维修项目应履行招标程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立项、环评和能评
签订合同/预付款保函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
安全
7D/3D
(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初步设计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OR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5D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3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4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5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以及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和贮油、贮气设施,贮存易燃易爆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排污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核电站消防验收 (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基础设施配套证明(适用房地产项目))(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审批(适用房地产项目))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机场验收《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国家重点水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特定的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竣工验收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竣工验收运输机场专业工程验收许可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竣工验收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
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确认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5地震安全性评价
核对结论
不完全竣工结算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合理用能评价文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地震安全性评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洪水影响评价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
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60%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凡工程建设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馆参加。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造价咨询人结算
终止
7D
最终结清
1新建、改建、扩建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在航道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有例外)2公路工程3公路工程4港航工程5海洋工程6煤矿项目7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8核电厂工程9核设施10民航(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1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13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14安排中央投资(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界建设项目1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16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17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18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19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20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21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22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23(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24在气象台站或单独设立的气象探测设施的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25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26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27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28在风景名胜区从事非禁止类的建设活动29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30超限高层建筑工程31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 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 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 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 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32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33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34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35在城市、镇规划区内36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可免
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项目,完成联合验收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地籍测量-测绘房产测绘-测绘
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测绘单位(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维保资质、防雷检测报告-防雷检测资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无资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无资质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评机构)
承包人提出
项目申请报告(自主编写)/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自主编写)国土资源(海洋)部门用地(用海)预审(不涉及新增用地除外)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代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建设用地规划(含临时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取水许可#(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许可等)
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理、统一答复)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2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3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消防备案7D)(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配套手续)(商品房销售许可(适用房地产类项目)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内河水上拖带审批通航内河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或者原址重建审核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海洋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缺陷责任期终止
承包人
发包人
项目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的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受理之后铺的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开工建设智能延期一次,不得超过一年。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自动失效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煤矿项目核准后开工前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的初步设计审批核电厂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安全许可 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国防交通工程设计审核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审批
施工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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