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梅同居关系纠纷案(一审)
2017-01-19 09:13:0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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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梅同居关系纠纷案(一审)是一起涉及同居关系的民事案件。根据报道,原告舒梅与被告张某在2015年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出现了矛盾和分歧。最终,舒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同居关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驳回了舒梅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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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一、存在同居关系事实达07年至今
证据:1、结婚MV关盘一张
2、公安接处警登记+笔录
?3、村委会开证明:07年至今一止生活在一起,有三个孩子。
?4、以前老家的生活照片,最好全家在一起
二、分割同居期间共同的财产
1、房子
浪堤乡美丽家园*号房一幢
证据:(1)调证:;
(2)照片+户型图+建设图+
?(3)购房款单据
(4)银行付款记录
2、车子
(1)云G
62563
?证据:法调证。(贷款未还清)
(2)云G
55416
?证据:法调证
(3)云G
L1K808
?证据:法调证
(4)二手合力叉车一台
?证据:照片+法庭提问补强+卖主资料或录音
3、铺面
(1)昆明:昆明市官渡区新螺蛳湾物流中心5幢32号托运部(昆红快运)
证据:a.照片+名片
?b.法调证:铺面租赁合同
(2)红河县:红河县安太建材城托运部
证据:?a.照片+名片
?b.出租人证人证言
4、银行存款
陈孟
1、6223 6910 1780 2424
?证据:法调证
2、6223 6906 4258 9473
?证据:法调证
3、6228 4836 1858 5215
276(建水,还车贷)
276(建水,还车贷)
?考虑是否需要调证
舒梅
舒梅自己调取
注:以上帐号上现金不多另,需要查看双方之间的打款记录来证明双方财产混同的事实(区分:购房款、建房材料款、业务资金往来、购车款等大额支付往来)
三、同期期间共同债权债务
1、债权:无
2、债务
(1)舒琼1.5万元,舒梅已还5千,尚欠一万元
?证据:舒琼银行打款记录,收款人陈孟。
(2)欠1.5万
?证据:
(3)欠20045元(拉石头)
?证据:
(4)欠2.5万(准备用石头抵)
?证据:
注:?是否需要债权人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对外共同经营并举债
四、子女抚养问题
二女一子(分别为8岁、6岁和3岁)
女方自愿抚养几名?根据女方的意愿
五、以上法律依据已检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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