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流程
2018-06-02 21:46:41 0 举报
标准招投标文件部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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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监理人变更意向书
确认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
共同研究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计日工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计算。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
发包人、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
d. 计日工汇总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
改变某一工作的施工时间或已批准的施工工艺/顺序
承包人
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提出变更指示承包人遵照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 同意
不同意变更
变更意向书· 说明: 变更的具体内容,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要求承包人提交: 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协商
承包人按约定提供监理人确认材料、工程设备价格
a. 认为有必要
监理人收到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估价原则,按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 内容: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 监理人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有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
撤销、改变、不改变原意向书
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否
有无类似子目?
材料、工程设备
监理人变更指示
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
有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
列入合同价格
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
列入进度付款
报送审批内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改变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c. 每天提交报表、有关凭证报送审批
专业工程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
承包人14天内提交变更报价书按估价原则开列变更价格组成及依据附施工方法和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
e. 复核
工程设备
无
变更估价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取消任何一项工作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暂估价
监理人发包人
变更指示· 只能由监理人发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
符合约定情形
确认变更
which one?
14天内提交变更报价书按估价原则开列变更价格组成及依据附施工方法和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变更实施方案
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
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详细依据
监理人变更估价原则进行估价(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监理人
提出变更建议:变更依据图纸和说明
材料
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是
难以实施
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5.变更
b.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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