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也称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主体,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b>商事权利能力</b>和<b>商事行为能力</b>,能够以<b>自己的名义</b>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法律特征
商事主体由商法<b>法定</b>
商事主体依法具有<b>商事能力</b>(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
<b>商业名称或商号</b>是<b>商事主体人格的表现形式</b>,商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行为就是以其商业名称或商号从事商事行为
商事能力应以具有民事能力为前提,但具有民事能力不一定具有商事能力
商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经<b>商事登记</b>而取得
商事主体以从事<b>营利性活动</b>为其营业(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连续、稳定地从事范围确定的经营活动)
商事主体的种类
商个人
概念:指依照法律程序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b>自然人或公民</b>
法律特征:1、经<b>法定核准登记</b>; 2、商个人的权利与自然人的<b>权利</b>不同(与一般自然人人身相关的权利如结婚、选举和被选举与商个人无关); 3、商个人所从事的是商事行为,即<b>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b>; 4、商个人对其经营债务须承担<b>无限责任</b>
具体表现形式:1、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个人经营——个人承担;家庭经营——家庭承担;区分不开则家庭承担) 2、农村承包经营户
商法人
概念:依照法定要件和程序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进行商事经营活动,并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各种<b>商事企业。</b>原通常称为企业法人,现称为营利法人。
特征:1、(区别于商个人和商合伙的特征)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组织,具有<b>一般法人</b>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特点(即依法成立、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场所、有独立财产、承担独立责任); 2、商法人的设立和活动由商法规范调整,其设立依照商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常以注册登记方式进行; 3、以<b>营利</b>为目的,具有特殊的<b>从事商事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有权在其目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形式:1、公司法人; 2、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企); 3、集体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 5、合作社
商合伙
概念:指<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b>依照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商事组织。
特征:1、由<b>两个以上的合伙人</b>组成,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b>共同经营体</b>; 2、(区别于商法人的主要特征)是<b>非法人</b>企业; 3、依<b>商事法</b>成立并受商法规范调整; 4、(区别于一般民事合伙的主要特征)以<b>营利</b>为目的
形式:合伙企业
商事主体的商事能力
概念:又称商事主体资格,指商事主体独立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不同于一般民事能力的三个特征:1、商事能力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 2、商事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即不同的商事主体具有不同的商事能力); 3、商事能力因商事登记而确定
关于商事能力的特别限制
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限制
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明确规定
原则上未成年人不得设立独资企业从事营业活动
未成年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公务人员商事能力的限制
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商业或其他投机事业
外国人商事能力的限制
在我国从事商事活动,须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外国人的商事活动主要有四种形式:1、按照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我国商事主体资格的<b>外商投资企业</b>; 2、外国企业依法设立<b>分支机构</b>从事经营活动; 3、外国企业依法设立<b>常驻代表机构</b>; 4、外国企业<b>经批准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