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2020-07-02 10:16:57 1 举报
AI智能生成
2020初级经济法思维导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经济法基础
总论
第一章 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和特征
法的本质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国家意志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客观需要的反映
整体意志、根本利益
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一定程度顾及被统治阶级利益
统治阶级的每个成员必须守法
违法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国家强制性
规范性
概括性
利益导向性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可预测性
普遍适用性
法律关系
三要素?
主体
种类
自然人
组织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你也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
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出生----死亡?
公民
成立----终止?
法人组织
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8、(16-)18
精神
完全不能
不能完全
小总结
成立----终止
客体
分类
物
小分类p5
人身、人格
精神产品
作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商标
书籍、图册、录像、录音
行为
四种行为p6
人的整体?
不可以
人的部分?
可以
内容
权利和义务
产生的直接原因?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
法律行为
六种分类P7
法的形式
主要形式
包括判例?
不包括
制定机关看结尾
效力适用规则
效力基本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性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地区变通规定优先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
基本规则不能解决
找制定机关、找共同上级
地方性法规VS部门规章: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的分类
六种分类P11
第二章 纠纷的解决途径
民VS民
仲裁协议
存在
仲裁
装傻:首次开庭前
民事诉讼
不存在
平等主体纠纷的解决途径
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
达成仲裁协议
适用范围
合同、财产权益纠纷
书面形式、事前或事后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行政机关?
❌
效力异议:灵犀选灵犀,相异看法院,首次开庭前
公平合理
独立仲裁
仲裁委独立
无隶属关系
仲裁员独立
回避制度
仲裁协议独立
与合同无关
一裁终局
同一纠纷
开庭但不公开
例外情况?
国家秘密
和解VS调解
先多数决,后首席决
强制执行找法院
程序
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任何纠纷
审判制度
合议or独任
叔叔婶婶看见人
证人?
公开
过程
应当VS可以
结果
必须
两审终审(15日)
例外
调解制度
不得调解?
必须调解?
离婚
调解书签收生效
强制执行
判决、裁定
对方当事人、审判员移送执行员
一审法院或同级财产所在地
调解和其他
对方当事人
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非诉程序小总结
管辖
一般管辖
被告人住在地
原告人住所地
特殊管辖
公司相关:公司住所地
其他: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支付地
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实施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
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
港口所在地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协议管辖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共同管辖:原告选---最先立案
诉讼时效
基本理论
胜诉权丧失、实体权利不消灭(可自愿履行)
约定无效
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不得适用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
期间确定
3年+知或应知
权利受损害
义务人
20年+权利受侵害
中止VS中断
事由:客观VS主观
效果:暂停(继续6个月)VS清零
发生时间:最后6个月VS时效进行中
民VS官
行政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
规定?
✅
规章?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
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申请
60日、书面or口头、不收费
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复议机关?
不停止执行原则
审查
举证?
被申请人
书面审、2名以上
听证、2名以上
重大、复杂,经申请or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
全面审查、合法性和适当性
撤回:决定作出前、经同意、自愿
改变:不影响、有除外
决定
60日
类型
维持
履行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生效:送达生效
两个爸爸: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本级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
一个爸爸
海关、税务、金融、外汇管理
上一级主管部门
税务
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总局
稽查局
所属税务局
地方各级政府
上一级政府
没有爸爸
国务院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对复议不服的
行政诉讼
国务院最终裁决
特殊规定
共同名义
两个以上税务机关
上一级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和行政机关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被撤销的税务机关以前作出的
继续行使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
一并上一级税务机关
受理范围
不受理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奖惩、任免
最终裁决
起诉
先议后诉
起诉期间:不管不顾15日
或议或诉
起诉期间:直接6个月、不动20年、其他5年、人身2个月
调解
不得调解
可以调解
赔偿、补偿、自由裁量
上诉期:判决15日、裁定10日
级别
中院管辖:国务院部门、县以上政府 、海关、重大复杂
地域
一般情况
原机关所在地or复议机关所在地
跨区域管辖
最高批高级定
限制人身自由
原告或被告所在地
不动产
不平等主体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征税行为
征税行为外
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
只能复议
第三章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主刑
管制
323
拘役
161
有期徒刑
615
20小于35
25超过35
无期徒刑
死刑、死缓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会计法律制度
第1单元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
全国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
本行政区域
单位内部
单位负责人
真实性、完整性
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亲自办理?
会计核算
基本要求
依法建账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伪造
以假充真
变造
歪曲事实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
软件和生成的会计资料
会计年度
1. 1-12. 31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人民币以外
选定其中一种,报告应折算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单据)
审核要求
不真实、不合法
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更正要求
记载各项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凭证有错误的
重开或更正
更正处加盖公章
金额有错误的
必须重开,不得更正
保管要求
单独保管
数量过多,记账凭证附件另定
重要原始凭证
经济合同、存储保证金收据、涉外文件
不得外借
可以复制,登记,双方签名或盖章
遗失
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
有证明
原单位公章
无证明
写详细情况
记账凭证(传票)
填制要求
分数编号法
一张、若干张或者汇总表
不附原始凭证?
结账、更正错帐
原始凭证涉及内容多
附在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
其他记账凭证附有编号或者复印件
原始凭证涉及单位多
原始凭证分割单
应当重新填制
记账凭证错误
当年发现错误
红字注销,蓝字重填
科目无误,金额错误
蓝字调增,红字调减
发现以前年度错误
蓝字填制
会计账薄
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
发生错误
登记时错误
划线更正,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签章
数字错误
全部划红线更正
文字错误
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资利现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
年报、半年全都有季报、月报看资润
对外提供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需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一并提供
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
账务核对
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
财产清查
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
会计监督
内部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对象
本单位经济活动
制度
内部控制
单位
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
小企业
风险导向、适应、实质重于形式、成本效益
内部控制措施
企业
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
不相容职务
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
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财产保护、会计、单据、信息内部公开
政府监督
财政部门(账户查询权)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保险监管
社会监督
CPA及会计师事务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是否涉及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涉及
是否涉及财报审计外的业务
是
带其他报告责任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否
是否个别事项需提请注意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不涉及
错报影响是否广泛
是否能够获取证据
是否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
否定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保留意见
会计档案管理
凭证、账簿、财报、其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纳税申报表、档案资料)
财务预算、财务计划、财务制度?
归档
仅以电子形式保存的条件+电子签名
不属于永久保存价值
不属于重要保存价值的
归档责任人:单位的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
编制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临时保管时间:1年、最长3年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编制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移交要求
纸质保持原卷封装
电子:与元数据/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要求
检测准确、完整、可用、安全
借用
一般不得外借
必须借出:办理相关手续
确保安全完整、按时归还
保管
30年:凭证、账簿、移交清册
10年:月季半年报、表单
永久:档案(除移交)+年报
鉴定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
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编制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销毁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签署意见人员: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
鉴销人员
纸质档案: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
电子档案: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
三个列明: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处置
单位分立
未结清的单独抽出
原单位存续的
分立后存续方
原单位解散的
其中一方或者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单位合并
各单位解散
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各单位存续
各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
单位之间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机构
具备设置条件
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
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
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领取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业务范围
没有填制原始凭证
义务
委托人
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
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资料
退回的资料要及时更正、补充
代理机构
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保密知悉的商业秘密
拒绝委托人要求作出的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解释委托人提出的会计问题
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会计工作岗位
总会计师?
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会计档案?
岗位设置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轮岗
出纳不得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
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回避
范围: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
情形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
必须回避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
财产物资核算
档案管理:会计机构VS档案管理部门
交接
原因
工作调动、因故离职、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编制清册
移交清册
移交人员
对移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接替人员
逐项核对点收
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交接后
清册签章:交接双方、监交人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人员
√
行政领导,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必须设置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师or3年以上
职称VS职务
初级VS助理会计师、中级VS会计师、副高级VS高级会计师、正高级VS正高级会计师
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资格)
初级、中级
全国统一考试
高级
考试+评审
继续教育
参加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不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参加时间
次年开始
科目内容
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
学习要求
≥90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
第2单元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VS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概述
工具
三票一卡
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
结算方式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
例外?
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维护存款人账户内资金的自主支配权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伪造、变造、更改
伪造签章
变造其他
更改合法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票据?
无效
结算凭证?
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重要记载事项
收款人名称
全称/规范化简称
出票日期
日月要注意
中文和阿拉伯数字二者一致
非票据结算方式
第1单元 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存款人不同
注意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身份证?
个人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按用途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零余额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开立
核准类账户:基临预Q、先核准后开户
备案类账户:企业先开户后备案
基本、临时、验资增资都备案
开立顺序:先基本再其他
防范措施
异常单位应面签
一问三不知
注册经营都在外
非柜面、非同名,应限额、限笔数
预留签章
单位:公或财+私人
注意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个体户字样
个人:签名或盖章
收付款业务
开立之日起
变更
改名不改号
5个工作日内申请
变人变地变资料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撤销
注意事项
最后撤回基本户
尚未清偿开户行债务,不得撤销
久悬不办给30,一旦超过,进专户
公司没了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行
重新开立基本10日后
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常设、独立设置
开户手续:照、授权、身份
主办、一个、现金收支、工资发放
基本户以外的银行
可以现金缴存
不得现金支取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账户不收付
证期信:不得取
收入汇缴不得取
其他全部可以取
时间?
2年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设立临时机构
注册验资、增资
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作战、演习、抢险救灾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几个?
一个
可转账、提现、向本单位特定账户划拨
开立:I类户需现场核验,否则就是Ⅱ、Ⅲ类
功能
存款:均可,Ⅲ类户余额<=2000
存取现:Ⅱ类户限额(日1年20),Ⅲ类户不得
单位代开户
不需开户人身份验证
激活前只收不付
开户证明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
辅助身份
存入
个人合法收入均可存入
单位存入?万元
单位存入>5万元
提供付款依据
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实名制管理
不得出租出借、不得套取信用、不得洗钱
第2单元 银行卡与网上支付
银行卡
分类p99
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个人卡
单位卡
信用卡
银行卡清算和收单业务
银行卡清算收单业务
清算市场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亿元
中国银联股份是唯一
收单业务
管理
了解你的客户
本地化经营和管理
风险评级制度
风险事件措施
收费
借记卡
不超过交易金额0.35%且单笔不超过13元
贷记卡
不超过0.45%
网上支付
网上银行
B2B VS B2C
第三方支付
互联网
线上支付方式
网上支付和远程支付
线下支付方式
pos机刷卡、拉卡拉、电话支付、手机近端、电视支付
担保功能
金融型支付企业
银联商务、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
互联网支付企业
支付宝、财付通
第3单元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汇兑
单位、个人
汇款回单VS收账通知
收款凭据?
收账通知
撤销:尚未汇出
委托收款
同城异地、单位个人
国内信用证
性质
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可即期、可远期
可保兑、可修改(信用证受益人表态)、可转让(全部或部分、只能一次)
范围
国内企业单位之间
货物和服务贸易
只能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议付
适用于远期信用证
议付行由开证行指定
可向开证行、保兑行索赔,向受益人追索应按约定
付款
单证相符
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
申请人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付款
注销
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1个月后予以注销
预付卡
票据支付结算方式
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
收款人
是唯一吗?
付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
承兑人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保证人
票据行为
出票
记载事项
未记载票无效
出票日期、出票金额
相对
未记载从法定
背书日期、承兑日期、保证日期
任意
未记载不考虑
不得转让
不产生
记不记载无效力
背书
转让背书
贴现属于背书吗?
非转让背书
质押
背书人签章
被背书人名称
持票人授权补记
背书日期
票据到期前背书
票据和粘单签章
第一记载人
票据上最后的被背书人,新粘单上的第一背书人
条件背书
条件?背书?
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部分背书
背书?
背书无效
限制背书
可不可以背书?
不得背书
非出票人
可以背书,原背书人对后手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期后背书
被拒或者超期
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承兑
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
汇票到期前
出票后定期
见票后定期
出票日起1个月内
承兑字样,承兑签章
承兑日期
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
条件承兑
拒绝承兑
保证
保证无效
保证人身份
例外情况
票据记载事项欠缺
签章
保证日期
被保证人名称
已承兑?
未承兑?
条件保证
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票据权利
权利的分类
付款请求权
追索权
到期后
到期前
被追索的对象
看小结
首次
金额+利息+费用
再次
已清偿金额+利息+费用
行使
拒绝证明+票据
权利的取得
合法取得
给付对价
未给付对价
票据权利?
有
不得优于前手
违法取得
无
明知
未知
丧失补救
挂失止付
确定付款人
已承兑商业汇票
支票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受理
自收到止付通知12日内,第13日起开始付款
暂时性的措施
公示催告
主体是最后持票人
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或者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哪里的法院
普通诉讼
时效
票据责任
提示付款期限
拒绝付款
合理理由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
背书不连续
不合理理由
出票人和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
四种票据的规定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1单元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关系
纳税人
征税机关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海关
关税
船舶吨税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征税对象
税法要素
包括内容P118
征税对象VS税率
重要标志VS核心要素
税率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不采用
超额累进税率
个税综合所得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
起征点VS免征额
达到或超过VS超过部分
全额VS剩余
第2单元 增值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定义
业务:征税范围
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发包人名义
资管产品管理人
纳税人的分类
扣缴义务人
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有形、有偿、动产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不管原产地国
销售劳务:有形动产、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出租车公司自有
程租、期租、湿租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航天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邮政储蓄银行?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建筑服务:不动产
工程、安装、修缮、装饰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
其他建筑服务的详细内容
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利息收入
融资性售后回租
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与生产有关
研发和技术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VS航空运输服务
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广告位发布
建筑物、构筑物?
飞机、车辆?
动产
车辆停放服务和道路通行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经纪代理、人力资源、安全保护
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与生活有关
文化体育等
销售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单独
建筑物产权
销售不动产
✅,一并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
跨着县市代两销、自产委托内外全、购进只能算对外
视同销售服务
公益公众不算销
混合销售和兼营
混同VS兼并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
不属于征税范围规定
非营业活动
行政单位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员工工资
为员工提供服务
不征收的情形
铁路、航空无偿为公益
存款利息、保险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资产重组
境外销售产生增值
提供者:境外
发生地或者使用地:境外
不用管接受者在哪里
税率和征收率
9%
货物
粮食油盐、生活必需品、精神食粮、农业所需
服务
交邮基建、不销转土
0
只要出口就为0、国航运输不能少广播影视少播映、境外消费技术高
征收率
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
货物3%
应当
寄售死当全部销
自产货物+水、电、生物制品、建材+36个月不能变更
小规模
3%
销售使用过的物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当期缴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期末留抵,结转下期抵扣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包含内容p131
价外含税
含税销售额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视同销售货物、价格不公允
平均、市场、组成
顺序不能错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下货物销售额的确定
包装物押金VS包装物租金
含税价格VS含税价格
价外收入VS价外费用
不一定进入销售额VS一定进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总结
营改增销售额的确定
全额计税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差额计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负差结转、年末不转
旅游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住宿费等地接费
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客运站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航空运输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场建设费
建筑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费
适用执行简易征收办法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土地出让金
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农业特殊抵扣政策
票面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凭票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
买方再卖9%或6%
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
买方再卖13%
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0%
农业生产者开具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车票
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票面金额÷(1+3%)×3%
不得抵扣
不再产生销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固定资产、无形和不动,专用不得扣,混用全可抵
货物兼营用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额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非正常损失
管理不善
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不可抗力可抵扣合理损耗可抵扣
营改增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服务P138)
公共交通运输
动漫和影映
物流和租赁
建筑服务老项目
转入规定
转出规定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一般和小规模都采用组成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规定
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
发票联次?
购买方
发票联
抵扣联
销售方
记账联
不得领购
会计核算不健全
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不得开具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
消费者为个人
免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行为
三个不得开具
第3单元 消费税法律制度
是否应征消费税
应税消费税品(消费税税目)
社会小青年遇到白富美变成高富帅迎娶白富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基本
单一环节
生产环节
委托加工
进口环节
零售环节
金银铂钻
非单一环节
超豪华小汽车:基本环节+零售环节
批发销售卷烟:基本环节+批发环节
批发商卖给零售商?
批发商卖给批发商?
自产自用
连续生产应税:最后销售时交
其他方法:移交时交
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售
受托方
代扣代缴
自己缴
平价:不交
加价:交但可扣除
一般规定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分别核算
分别税率
未分别核算和成套出售
从高适用
消费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确定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基本规则
销售额
价外费用
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
量:销售量、移送量、收回量、核定量
特殊情形下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非独立门市部
按照对外计算
换投抵
最高销售价格
白酒品牌使用费
一律并入
包装物押金
啤酒、黄酒以外酒类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并入
从价计征连同销售:一律并入
不连同销售
逾期收取
以旧换新
实际收取
划分清楚,分别核算
未分清楚
从高税率
金银首饰
成套销售
全额征收
含有包装物
带料加工
受托方销售同类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生产销售
从价、从量和复合
从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外购
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不得扣除
境内商业企业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同一税目连续加工
珠宝玉石变成金银首饰不得扣除已缴纳税款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1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居民企业
境内成立
境外+实际管理机构在内
非居民企业
境外+实际管理机构都在外
境内有场所
无场所+有来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外所得
与机构有联系
无联系看境内
境内
内外确定原则P171
25%
20%
1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会计VS税法
收入
收入总额
形式分类
货币形式
现金、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权的豁免
非货币形式
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款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收入确认时间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产划入企业,专款专用
养老资金的投资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取得的收益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
股息、红利
从居民企业取得
非上市:免
上市
持股满1年:免
持股不足12个月:不免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特定收入
税前扣除项目
成本
费用
税金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允许抵扣
不能抵扣
损失
合理损失+不可抗力+管理不善
违法犯罪?
之后收回:计入当期收入
其他支出
费用扣除标准
不得扣除项目
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5年
10年
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不得折旧扣除(税法上)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
足额提取
单独作价入账的土地
与经营活动无关
出租方
承租方
计税基础
与实务相同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自行建造
融资租入
盘盈
捐赠、投资、交换、债务重组
折旧方法(税法上)
直线法
次月计提、次月停止
净残值
不得变更
折旧年限
加速折旧的时候需要考虑
生产性生物资产
包含内容
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
折旧方法
林木10年,畜类3年
无形资产
不得摊销扣除(税法上)
费用化处理
自创商誉
自行开发
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外购商誉
转让或清算,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摊销
经营租入
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
大修理
尚可使用年限
修理支出50%以上且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
不得低于3年
次月计提
投资资产
对外投资期间
转让或者处置
准予扣除
存货
存货成本
取得所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超抵免限额,以后5年可以进行抵补
计算方式
5年不得改变
分国不分项(分别)
不分国不分项(汇总)
减免税所得
减半征收
花茶饮、香海内,减半收
免征
三免三减半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
技术转让所得
所得=收入-成本-税费
免不到500、超500减半
不同类型企业
小微企业
19-21
不超过100万的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25%*20%
100万~300万的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50%*20%
高新技术企业
1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二免三减半
自获利年度起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
五年免征
自转制注册之日
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
“三新”
75%/175%
不适用情形
烟草制造业+非制造业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100%
加速折旧和一次性税前扣除
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
强震动、高腐蚀
方法
年限不得低于税法的60%
加速折旧方法
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一次性税前扣除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
减计收入
90%
符合资源利用的产品
养老、托育、家政服务
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条件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
投资额的70%+持股满2年+当年抵扣
当年不足抵扣,以后可以结转
应纳税额的抵免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投资额的10%
当年不足抵扣,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
债券利息减免税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境外投资境内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减半
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
免征规定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第2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和所得来源
个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居民个人
有住所
无住所+居住累计满183天
非居民个人
无住所+不居住
无住所+居住累计不到183天
境内所得
居住少于90天+境外付费,免缴纳
所得划分
支付地??还是负担地?
负担地
综合所得
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出版、发表
财产继承人取得遗作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使用权
手稿复印或原件
专利赔偿
剧本使用费
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
按年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预扣预缴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7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算方法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必须掌握)
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执行累计预扣预缴制
必须掌握的计算步骤
全年一次性奖金÷12
查表(找税率)
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奖金(月奖、季度奖、半年奖)
一律并入取得当月的工资,执行累计预扣预缴制
股权激励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合并计算条件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领取方式
分期
按月
月度税率表
按季度分摊
按年
综合所得税率表
一次性
出境定居
个人死亡后,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单位低价售房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步骤
房款差价÷12
算税额:职工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
税目的对比小总结
个体工商户税前扣除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无条件退房+补偿款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所得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盈余积累转增股本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个月
1个月<x≤1年
50%征收
1年<x
暂免征
限售股
解禁前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
出租
房屋转租收入
优惠价格+无偿使用+少支出的购房价款
≤4000
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4000
[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1-20%)
4 000元的基数标准
4 000元的基数为“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
修缮费用以每月800元为限,多出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税费
出租房屋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转租房屋的,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个人出租住房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企业促销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的礼品
不征收
价格折扣、折让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企业宣传、年会
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随机向本单位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工资薪金
具有折扣和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担保所得
提供担保获得收入
受赠所得
受赠人无偿取得房屋的受赠收入
发票所得
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800元的
暂免征收
单张有奖发票奖金超过800元
彩票所得
一次中奖收入≦1万元
一次中奖收入>1万元
其他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
每次收入的确定
取得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
每月一次
财产转让
取得转让收入为一次
取得该项收入一次
非居民个人的所得
属于一次性收入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
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收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规定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1单元 与房有关的税种
耕地占用税
审批文件中标明的
建设用地人
审批文件中未标明的
用地申请人
政府
同级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
未经批准占用
实际用地人
征税范围
从事非农业建设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经批准+未批准
一次性缴纳
税收政策
免税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经营性和职工住房应当缴纳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标准内新建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
加征
人均耕地低于0.5亩+省自治区直辖市+提高税额+不超过50%
占用基本农田+150%
减征
占用非基本农田+降低不得超过50%
补税
减免改变用途+30日内申报补缴
退税
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2年)占用+一年内复垦+全额退还
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非农业建设+3年内恢复+退税
2元/每平方米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
征收管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受益人
拥有或者使用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农村?
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定额税率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省级测定
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
据实申报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非经营行为
国家鼓励行为
占用耕地不重复征税行为
无偿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
各行各业
厂区内征收
厂区外不征收
房产税
受益人或者所有人
出售前不用
出售前用、租、借
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以房产投资联营,参与分红,共担风险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计提折旧?
房产原值
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改建、扩建房屋
零配件?
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税率4%
单位租给个人税率4%
以房产投资,固定收入,不担风险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
契税
权属承受方(买方)
基本要点:权属转移
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出让、出售、买卖
成交价格
赠与
职场价格
交换
差额
谁交付?
多付一方
划拨
补交金额
税收优惠政策与征收管理规定
转让方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不含税
题目给出
扣除项目金额
新建
旧房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查表确定税率
税收政策与征收管理规定
第2单元 与车有关的税种
车辆购置税
购置并自用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超过150毫升排气量的摩托车
应纳税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但不含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计算公式=计税依据*税率
一次性征收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每满1年扣减10%
转让、改变用途等不再属于减免税
已征车辆退回
车船税
境内+所有人或管理人
扣缴义务人:保险机构
车辆+船舶
无车牌的?
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载人车:辆数
排气量≤1.6升的 50%
载货车或客货两用:整备质量吨位数(挂车:50%)
游艇:艇身长度
其他船舶:净吨位数(拖船、非机动驳船:50%)
已缴纳的车船转让过户的
不纳税不退税
被盗抢、报废、灭失
退还灭失月份到纳税年度终了的税款
失而复得
当月计算缴纳
第3单元 印花税
合同
合同各方
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专利申请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技术咨询合同?
买卖是动产、借款没银行、运输少管道、租赁算租金、网户不征收
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
增值税税款?
未分开列明
合计金额
未列明价款或者报酬
市场价格
政府定价
实际结算的价款或者报酬
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产权转移书据
立据人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
应纳税额=价款*适用税率
营业账簿
立账簿人
资金账簿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其他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适用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
领受人
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
按件贴花,每件5元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5元
证券交易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单项征收,只对出让方征收
成交金额
非集中交易方式转让证券
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无收盘价
证券面值确定
应纳税额=成交金额或者依法确定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同一应税凭证记载两个或以上记载事项
分别列明
分别计算
未分别列明
税率高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
各自涉及分别计算
第4单元 资源税
应税产品
矿产品和盐
原油
天然原油
人造原油不征
天然气
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
煤层气
金属矿
海盐
水
纳税环节
连续生产应税产品
不缴纳
其他方面
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黏土、砂石
一般规则
实际销售数量、移送时的自用数量
包括: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增值税销项税额?
运杂费用?
原矿--精矿: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应税煤炭销售额=洗选煤炭销售额*折算率
精矿--原矿: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率
生产不同应税产品
未分别核算
共伴生矿
与主矿分开核算
与主矿未分开核算
按主矿征收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
按照本单位的标准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未税
按照税务机关核定
第5单元 关税
代理报关的代理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外贸进出口
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
其他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
物品的纳税人
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税率种类
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
原产于与我国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
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
关税配额税率
暂定税率
税率的规定
啤酒、原油
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项下
海关核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特殊贸易项下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滑准税
反方向变动
第6单元 其他小税种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和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分支主题
涉税专业服务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方式
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税款征收措施
税务检查
税收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1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
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资格要求(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者
未满16周岁?
特殊情况: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
不得歧视
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妇女
除不适合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拒绝录用或者提高标准
残疾人员、少数民族、退出现役的军人
用人单位
取得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受用人单位委托
如实告知
不得扣押身份证件
责令限期退还并给予处罚
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
责令限期退还并给予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工之日起
或早于劳动合同订立,或同步于劳动合同订立
子主题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内容
总述
各必备条款的具体规定
无固定期限
休息休假
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
加班工资
150%
200%且未补休
300%
最低工资制度
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各约定条款的具体规定
试用期
期限:0126
包含试用
次数:一一对应
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满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服务期
约定要延续
支付的违约金
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履行期限)/总期限
支付违约金情形
单位提出+劳动者过错
劳动者提出+单位无过错
竞业限制
人员范围:高高保
期限:约定,2年
补偿金
下限: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与最低工资孰高
按月支付
未支付
未满3个月
要求单位支付
满3个月
劳动者解除:因单位原因
用人单位任意解除,额外多付3个月补偿金
违约金
金额:约定
支付并不当然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解除
协商解除:谁主动谁吃亏
法定解除
不想干:30日+书面、3日
没法干
随时通知
不需事先告知
不能用
没法用:30+书、1个月工资、3种情形
没办法:20人or10%
终止
不留用、不营业
“两不”: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经济补偿金
VS违约金、赔偿金
劳动者无过错则应付
多少
月工资*工作年限
最低工资*工作年限
平均工资的3倍*工作年限(<=12年)
后果
特殊种类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2单元 社会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各险种的缴费机制和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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