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非上市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程序梳理
2021-12-19 13:23:00   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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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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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纲/内容
  步骤一:政策咨询和沟通    
     申请成为股权激励的试点单位,通过控股股东单位
向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沟通,确认是否属于试
点范围、是否符合实施条件。
    向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沟通,确认是否属于试
点范围、是否符合实施条件。
 对象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推进中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  
     主管部门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范围的激励试点工作。  
     激励对象薪酬管理权限由控股股东单位决定的,应报控股股东单位审核批准;
薪酬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应报主管部门同意。
    薪酬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应报主管部门同意。
 内容    
     确认主体是否符合资格?  
     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对接方式确定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  
     步骤二:拟定激励方案前的准备工作    
     对企业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和分析  
     获取由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财务和资产评估数据及其他企业相关信息    
     关联企业实施各类激励措施时的各项限制指标  
     基于企业提供的各项财务指标或其他企业相关信息,
与企业人事部门交流讨论并初步确定激励对象范围、激励方式
    与企业人事部门交流讨论并初步确定激励对象范围、激励方式
 研判激励方案可行性  
     步骤三:初步拟定激励方案后与主管部门再次沟通    
     若需要突破规定内容,需提报主管部门审批  
     若激励方案不符合要求,则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修改  
     步骤四:试点企业拟订激励方案预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由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牵头起草  
     步骤五:准备报送激励方案相关文件    
     激励方案预案  
     《备案申报表》    
     确定主管部门后落实文件范本的内容  
     根据《试行办法》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  
     根据《试行办法》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试行办法》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示范区外的本市国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步骤六:试点企业经由控股股东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激励方案备案申请  
     步骤七:主管部门对企业激励方案预案进行审核,对符合《试行办法》的,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  
     步骤八:准备与落实激励方案的相关文件    
     步骤五相关文件  
     《准予备案通知书》  
     变更后章程(如需)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文件  
     股转协议(如需)  
     相关公示性文件  
     其他  
     步骤九: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方案  
     步骤十:经由控股股东将激励方案及相关附件统一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步骤十一:实施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的,持《准予备案通知书》与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产权变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步骤十二:后续工作    
     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与激励相关的财务信息、激励情况及其他情况
  
     将激励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年度行使情况等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当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
  
    国有控股股东有监事会的,应当同时报送公司控股企业监事会。
 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激励方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构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审议和备案程序。
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终止实施激励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构应当向股东(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终止实施激励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构应当向股东(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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