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基本内容
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事权确定了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br>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它支出。
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于地方财政收入,其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地方征管等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等增值税划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确定了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这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