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简易流程
2026-01-25 20:57:04 0 举报
问题线索简易流程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不受理
初步核实
自办件
线索受理
转办
初步核实(60日内)
自办
文本
1、督办件的办结(省分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对督办件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拟办意见。经审核认为需要补充核查或者补充有关材料的,将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结果。经审核无异议的,需经本级机构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进行反馈,收到反馈结果,线索处理完毕之后,填写线索办结表)2、自办件的办结:填写《线索办结表》,报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对于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线索处理完毕,承办部门需向移交部门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处置结果
谈话函询(45日内)
1.谈话函询。反映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警告)或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方式的;或者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或者年代久远、难以查证核实的。2.初步核实(常用)。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判断其可能构成违法违规问题的。3.暂存待查。线索具体、有可查性,但因其本人、所在部门、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经过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或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反映的问题发生年代久远(10年及以上),且之后没有收到新问题线索的。 4.予以了结。反映的问题过去已有明确结论的;经过初步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经过谈话函询,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虽有违规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司规司纪责任,已建议有关组织或部门作出恰当处理的;被反映人已离休或者去世的;或发生客观原因无法开展进一步核查的。
否
省公司督办件
问题轻微
线索办结
线索登记
谈话函询
省分公司
转立案
系统尚未上线,上线后另行安排
予以了结
通过
反馈线索移交部门
重新开展线索核实
工作要求
谈话函询是指通过谈话、发函的形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1.审批手续。采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谈话函询对象为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为其他班子成员的,应当报本级机构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主要负责人阅知;为其他人员的,应当报本级机构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2.谈话人员要求。采取谈话方式的,应当由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进行。3.谈话记录要求。谈话过程应当形成记录由被谈话人逐页签名。谈话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4.函询要求。采取函询方式的,应当以合规管理部门名义向被反映人发函并抄送被函询人所在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合规管理部门(工作)的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发函合规管理部门回复,并可附相关证据材料。*******函询结果的处置******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并书面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了结情况。(2)问题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不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者函询。(4)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移送或会同本级机构纪律检查部门办理。涉嫌职务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转初步核实
督办件反馈审核
线索办理(3个工作日)
是
谈话函询
《问题线索处置表》需要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委书记审批。 特殊情形:1.谈话函询对象为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为其他班子成员的,应当报本级机构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主要负责人阅知; 2.初步核实对象为下一级机构班子成员的,应当报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线索报送
信访自收等其他方式
问题不实
不通过
受理
所涉表单与审议/审批流程
线索处置(30日内)
暂存待查
1.审批手续。初步核实对象为下一级机构班子成员的,应当报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为其他人员的,应当报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2.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步核实应当由合规管理部门牵头成立核查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制订初步核实方案并报批。 3.开展核查,应制订初步核实方案。初核方案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核的依据,主要是有关领导的指示或批示;问题线索来源和被反映人的简要情况;被反映的主要问题,需要核实的内容;核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初核的方法、步骤、范围、程序以及预估所需要的时间;其他注意事项。核查方案须报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必要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4.初核时效要求。核查时间不得超过 60 日,因线索情况复杂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区分情况,经本级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上一级合规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一次不超过 30 日。5.初核报告。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核查方式及手段、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等,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 ********初核结果的处置******(1)反映不实,予以了结。(2)问题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4)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转违规案件或者涉刑案件(市分公司要经两委审议后,提出立案建议)。涉嫌职务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初核报告需报本级合规委、党委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选择办结、查处问责、转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方式。(不涉及司纪处分的合规委审议即可;达到司纪处分标准的,需上党委会)****市分公司督办件在上会前,需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分公司审批*****;(1)省分公司经审核认为需要补充核查或者补充有关材料的,将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结果;(2)经审核无异议的,省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进行反馈,市分公司可上会审议。
无实质内容
《问题线索处置表》需要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委书记审批。《谈话记录》、《函询记录》****市分公司督办件在做出结论前,需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分公司审批*****;*******结果处置是反映不实、问题轻微的需经本级合规委员审议******
其他部门移送
审计移交
督办
1.移交手续。移交的部门需填写《问题线索报送(移送)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 2.线索登记。风险管理部对接收的问题线索应逐件记入《问题线索台账》,对线索处置发生变化的情况做到及时跟进及督办。3.报送。《问题线索台账》及时报送。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向省分公司报送。(问题线索上线后,改为每个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录入系统)
《线索办结表》分管领导审批
重复件
系统流程要求
立案
线索处置
业务范围外
《问题线索报送(移送)登记表》需要移送部门与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问题线索台账》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送省分公司
《问题线索受理表/办理表》三类特殊情况不予受理的问题线索,需要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会同办理
提出办理意见。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填写《线索办理表》后,履行审批手续。 选择办理方式。办理方式共四种(自办、督办、转办、会同办理),但其中督办和转办不适用于市级分公司。办理方式确定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展问题线索的处置。 ******四种办理方式的说明******自办:问题线索涉及本级机构各部门或本级机构领导班子以下员工(风险管理部及其负责人除外)由本级合规管理部门直接处置。属于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按照线索处置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置意见。(日常工作中,市分公司最常见的办理类型) 会同办理:属于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外且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参与的,可会同办理。(视实际情况而定,日常工作中,也是市分公司最常见的办理类型))督办:问题线索涉及下一级机构、或下一级机构各部门(纪委办公室、合规管理部门除外)、或下一级机构领导班子以下人员(纪委办公室、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除外),且本级合规管理部门需要予以关注的,交由下一级机构办理并要求其按期报送办理结果。(只涉及省级分公司)以下问题线索一般列为督办件:涉及下一级机构其他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或再下一级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监督审计移交的;涉及违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转办:指未列入自办件、督办件、会同办理件范围的问题线索,转下一级合规管理部门阅处、不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其他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受理表/办理表》需要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委书记审批,同时决定自办、督办、转办、会同办理等四种办理方式。*****关于督办、自办适用的情形*******(两者的区别在与是否要反馈要结果)1、监督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需要采取督办的方式。制度中明确“一般列为督办件”2、信访件问题线索,建议采取督办的方式。因为信访件的性质,一般要求进行答复,要结果的督办较为合适。3.同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可以根据问题性质,涉及的条线层级,考虑采取督办或者自办的方式*******关于线索直查机制(省公司)*******对于督办的问题线索,单个线索连续两次,存在调查论据不充分,调查结论不明确,逻辑不通顺的,该问题线索将转为自办处理。
《初核报告》:1、达不到司纪处分标准的,市公司合规委审议即可。2、达到司纪律处分标准的,需提出立案申请,经市公司合规委、党委审议后报省分公司。3、核查方案须报分管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批。《立案申请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立案审批表》省分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
督办市公司件
市分公司
问题线索简易流程(不分岗位角色)
线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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