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2015-11-09 21:17:55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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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进行监察和督促的组织或个人。这些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等。他们通过审查、调查、评估、提出建议和批评等方式,确保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防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存在和作用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职能的优化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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