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2016-06-05 17:01:0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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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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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纲/内容
  刑罚权    
     制刑权    
     废:废止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改:修改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立:确立某种刑罚制度的权力  
     求刑权/起诉权    
     概念    
     请求对犯罪人予以刑罚处罚的权力  
     形式    
     公诉:由国家检察机关行使
*少数情况下有自诉情形  
     量刑权    
     概念    
     根据求刑权决定是否科刑以及科处何种刑罚的权力  
     内容    
     是否科刑    
     指在确定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决定其应否受刑罚处罚  
     科处何种刑罚    
     指在确定犯罪人应当科刑的基础上,确定刑罚的具体种类和分量  
     行刑权    
     概念    
     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权力  
     外在特征    
     强制程度的严厉性  
     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法律程序的专门性  
     目的    
     报应目的    
     概念    
     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  
     类型    
     道义报应    
     指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实行报应  
     法律报应    
     指根据犯罪人的客观危害程度实行报应  
     预防目的    
     概念    
     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实现防止犯罪发生的社会功利效果  
     类型    
     个别预防/特殊预防    
     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使之永久或在一定期间内丧失再犯能力  
     一般预防    
     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主要是指那些潜在的犯罪人,产生的阻止其犯罪的作用
(一般预防以威吓为核心)  
     刑罚目的二元论    
     报应与预防并非截然对立:报应与预防是正义与功利的关系,我们追求的是正义的功利  
     报应与预防的统一:以报应为主,预防为辅  
     刑事活动中的具体侧重    
     刑罚创制阶段    
     一般预防处于主导地位,但不超过报应限度  
     刑罚裁量阶段    
     以报应为主,在法定刑幅度内兼顾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  
     刑罚执行阶段    
     以个别预防为主要目的,但受到报应与一般预防的限制  
     内在属性    
     惩罚性    
     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人的某种利益或者权利的剥夺而实现的  
     教育性    
     表明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并从道义上谴责犯罪分子  
     概念    
     刑罚是由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
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刑罚是由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
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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