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之基础
2016-11-20 09:52:5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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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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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行政概念
1、国家行政,即政府行政机关为履行国家职能从事管理、执法活动的行政
2、公共行政,即不仅内含国家的行政,同时外含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性的公共组织的行政
3、广义的行政,包括了公共行政和私行政在内的,国家的、公共组织的非营利性的行政和那些营利的组织的行政
行政类型
1、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
2、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
1)、规制行政,也称“秩序行政”,意指以限制私人的权利、自由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活动
2)、给付行政,又称“服务行政”,意指行政主体通过给予的方式,使个人或团体得到实际利益的行政
3、羁束行政与裁量行政
1)、羁束行政指法律对行政活动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内容实施行政活动,没有选择余地的行政类型
2)、裁量行政意指法律、法规没有严格限制的行政活动
4、负担行政与获益行政
5、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
现代公共行政之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1、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
3、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
4、任何违法行政行为的作出将引起该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行政合理性原则
1、作为与行政合法原则相并列的一项基本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法学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3、行政合理原则是对行政合法原则的重要补充
4、行政合理性原则为各国行政法所公认
3、意义
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
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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