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u><font color="#f15a23">外部的、客观面</font></u>的要素。如:行为主体、身份、行为、结果
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人<font color="#f15a23"><u>内心的、主观面</u></font>的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记述(明确)的构成要件要素---生活术语,如:人、妇女、毒品
规范(不明确)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事实+价值判断--专业术语
①法律的评价要素--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公私财物
②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入户抢劫的“户”
③价值的评价要素--猥亵、淫秽物品、侮辱、诽谤等
二者的区分
①二者区分具有相对性
②区分的意义:有利于区分故意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
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正面的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规定的内容,基本属于该类)
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注意:同阻却犯罪的要素的区分!)
4、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1)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素。如:行为、主观罪过
(2)非共同的-----:仅是某些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如:犯罪目的、身份
5、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1)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
(2)不成文的-----: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