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潜力的企业,具备一定的支付能力
1.明确计划在五年以内冲击资本市场的企业/计划冲刺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或重点小巨人资质的企业/入选当地上市后备企业的企业;
2.企业总体规模较大(营收额 5 亿元以上),但主营产品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毛利率逐年下行,并且同行企业中已有竞争对手开发出 具有较强技术竞争力的新产品;
3.主营产品技术更迭周期较短或企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中上游(一般情况下产业链中上游企业都是供应商的角色,下游终端品牌商通常通过采购的方式把技术创新转嫁给供应商),产品研发开始难以满足企业市场竞争的需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新产品成为企业的主要矛盾;
4.企业专职研发人员超过30人,且老板虽然主观上觉得企业的研发效能有问题,但由于不懂研发体系只能看做一个大黑箱,找不到改善的着力点,自己已经实践了多种管理方法也没有根本性或持久性的改善或者研发人员工作投入度比较一般,研发人员较大比例抱怨公司对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方式不合理;
5.由于申请或被验收要求较高或复杂程度较高的政府项目暴露出企业在日常研发项目管理及研发费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6.企业希望借助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某个领域的技术突破或布局,但是要么过去踩过坑交了数十万的学费,要么没做过,很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展此方面的工作;
7.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希望申请较多的专利(例如希望在一年申请 20 件以上的发明专利)或者企业对专利的认识超越了申请和数量,希望通过专利布局实现服务于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的专利战略;
8.企业正在规划或刚涉足某个与原来业务关联度不太高的且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新业务;
9.企业经营多年,但整个技术研发体系的发育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技术人员经常被迫参与产品质量引发的客户投诉等救急救火类工作;
10.企业希望引进高层次的复合型技术带头人,苦于不知道如何系统 性地设计激励体系去招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