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二章 公司法
2016-06-20 15:39:1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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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主要阐述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经营管理以及终止等基本问题。这一章详细规定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包括注册资本、股东资格、公司名称等方面。同时,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定义,明确了各种公司形式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此外,本章还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设立和运作进行了规范,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最后,本章还对公司的终止原因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以维护公司债权人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提供
担保
为他人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属普通决议
为股东
必须股东(大)会
属普通决议
回避
出席会议、其他、表决权>1/2
分公司
无独立法人人格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取得“营业执照”,以公司名义经营
登记
事项
法定
代表
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三选一
不能
出资
劳务、姓名、信用、商誉、
特许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登记
设立
有限责任
全体股东指定
国有独资
本级政府国资委
股份有限
董事会
变更
公告45日后
减资、合并、分立
30日内
其他变更
注销
不清算
合并、分立
清算
看债务是否有人继承
年报公示
每年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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