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2021-01-18 11:39:40 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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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各种所得,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调控手段之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税基为企业的营业收入、资本收益、财产租赁等各项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税率较高可以有效地遏制企业的不良行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企业所得税还可以通过减免政策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提高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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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企业
1.中国境内成立
2.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内
非居民企业
外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1.境内有机构。2.境内没机构,但境内有所得
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只交个税收入来源地和居民管辖权,“属地”和“属人”双重管辖
征税对象
境内、境外所得
境内有机构,1.就机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2.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境内没机构,或者有机构没联系,就来源境内的所得
境内、境外所得确定原则
销售货物,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按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转让,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所得的企业、个人所在地
税率
25%,1.居民企业,2.非居民有机构有联系,就来源境内、境外所得
20%,非居民1.没机构,2.有机构没联系,就来源境内所得
10%,执行20%的非居民,优惠税率
15%,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20%,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计算方法
间接法(反推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直接法(顺势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概述
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收入总额,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不征税收入 和 免税收入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非股权投资)、债务的豁免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 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转让专利权权属(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转让财产收入
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提供机器设备、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租赁租金收入
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提供劳务的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应当将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收入一并计入
以旧换新,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购进原材料)
各类折扣的税务处理
商业折扣、促进商品销售、扣除折扣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
现金折扣、鼓励尽早付款、扣除前的金额(现金折扣作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质量不合格售价减让、企业已确认收入的,应当在当期冲减
“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按各项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
不得扣除项目
先交税,在分红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被没收的财务损失、空头支票央行罚款,不得扣除(刑事、行政责任)合同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可以据实扣除(民事责任)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与生产营业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在后续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应扣除
不征税收入,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财政拨款、财政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财政性资金b style=\
免税收入,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属于税收优惠: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设机构的非居民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税前扣除项目
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
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金,不得扣除2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得抵扣计入成本等除外)
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 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不可抗力损失及其他损失
其他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合理的支出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只有职工教育可结转)
社会保险费
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劳动保护支出职工基本社保(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职工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商业人身保险,1.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2. 特殊工种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利息费用
准予据实扣除:非金融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除:非金融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利率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益性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用于目标脱贫捐赠支出,准予全额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扣除,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者取低
企业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计入企业筹办费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结转
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全额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超过结转
烟草企业一律不得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超过结转
其他企业,按照有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主营业务为手续费、佣金,据实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
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支出不超过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记忆技巧
罚金罚款不能扣,罚息可以扣
赞助支出不能扣,广告支出可以扣
坏账准备不能扣,坏账损失可以扣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能扣,其他税可以扣
职工福利费,工资 * 14%
工会经费,工资 * 2%
职工教育经费,工资 * 8%,可结转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年收入 * 15%,可结转
公益性捐赠,年利润总额 * 12%,3年内可结转
保险企业,余额 * 18%,可结转
业务招待费,年收入 * 5‰ 或 发生额60%,两者取低
亏损弥补
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不得再结转,已用于弥补亏损的利润,不得继续用于弥补亏损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准予结转延长至10年
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不得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1.房屋、建筑物,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5.电子设备,3年
一次性扣除政策:18-20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扣除
生物性资产折旧
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无形资产摊销
不得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10年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4.其他,自支出发生次月起,分期摊销,不得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 -抵免税额
抵免税额例题:甲企业境内100万,税率25%,在A国分支50万,税率20%,B国分支30万,税率30%答: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境外已纳税款10万,补税2.5万 B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境外已纳税款9万,多交1.5万结转以后5年内 综上,甲企业当年100*25%+2.5=27.5万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远洋捕捞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
减半征收: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员工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所得额小于100万的部分,减按25%,税率20%所得额大于100万小于300万部分,减按50%,税率20%,即300万所得额,25万所得税
加计扣除:1.研发费用,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之前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50%,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150%摊销 18年-20年 加计75%, 175%摊销 但是不包括研发:烟草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娱乐2.安置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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