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会计第十五章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思维导图
2025-08-19 10:59:4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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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五章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思维导图,根据张敬富老师课程讲义自学并整理,知识点较全,各位同仁既可以作为参考学习材料,也可以进一步根据自己的理解增加注释和解析。内容如有错误还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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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基本要求
划分条件
可立即出售(状态)
惯例、具有出售的意图和能力、做好相关准备、债务重组
出售极可能发生(可能性)
已经作出决议
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签订协议)
预计一年内完成
处理原则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处置组中
不应当因资产仍在产生零星收入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延长一年条款
如果涉及的出售是关联方交易,不允许放松一年期限条件
如果涉及的出售不是关联方交易,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允许放松一年期限条件
无法控制的原因
意外设定的条件,双方并不知晓,及时采取行动,一年内能够化解
发生罕见情况,一年内采取措施重新满足条件
特定类别应用
为转售而取得的
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的投资,丧控
出售大部分
单体报表: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合并报表: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保留的重大影响
按成本法转权益法处理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
拟出售部分
停止权益法核算,转持有待售
剩余部分出售前继续权益法核算,出售后转金融资产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期满报废获取残值的,与本章无关
暂停使用的,与本章无关
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划分前
正常提折旧、摊销、计提减值
划分时
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流动资产、适用其他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和负债。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1至6项非流动资产
参照各自准则处理
1-6项以外的非流动资产
参照本章处理:账面价值高于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持有待售处置组
流动资产
所有负债
1-6项非流动资产
1-6项以外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整体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金额时,需计提减值,减值在抵减商誉部分后,由此部分资产分摊
注意
待售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不用未来现金流现值★★★
【第1至6项】资产适用各自准则计提减值,不应当重复确认
计提减值时,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仍不足按比例抵减【第1至第6项】以外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出售费用包含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不含财务费用和所得税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可能为负值,持有待售的资产或处置组以减记至零为限
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专为出售取得的)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企业合并中新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同控
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
非同控
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
企业合并外的股权购买,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初始计量金额(比较完净额低)而产生的差额,当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划分后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后续计量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的,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可转回)
划分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后续计量
减值
1-6项资产适用于各自的准则计提减值
1-6项以外的资产+商誉,以处置组整体账面价值【持有待售资产合计-持有待售负债合计】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减值金额
计提减值,先抵减商誉(炮灰),后分摊至其他资产中
减值转回
本章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千万注意范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商誉不得转回,除商誉外适用本章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减值后金额),以已计提减值为上限,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可收回金额
持有待售列报
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
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资产和负债,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日后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按非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终止经营
相关概念
定义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经营和现金流量能够单独区分
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
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
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
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组成部分满足三个条件之一
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列报
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企业在处置终止经营的过程中可能附带产生一些增量费用,如果不进行该项处置就不会产生这些费用,企业应当将这些增量费用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不是处置损益)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区别持有待售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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