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债法总论--第二章无因管理

2016-07-24 22:31:2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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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正当行为,受到法律保护。无因管理的主要特征是: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管理或服务行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产生债的关系,即管理人有权要求被管理人支付因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二是可以产生侵权责任,即如果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造成被管理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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