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债法总论--第四章债的担保--定金
2016-08-01 11:52:13 0 举报
定金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一方交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定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丧失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即它必须与主合同同时存在,不能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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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效力
特点
违约金与定金不得合并适用
定金罚则“典型”适用的规则: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典型适用”
解约定金
定金罚则的“非典型适用”
指以定金作为当事人一方保留合同解除权的定金。
证约定金
定金罚则适用的构成要件:①主合同有效;②定金合同有效;③义务人根本违约(即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④不存在不可抗力等抗辩事由。
概念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1.作用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债务的履行,是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2.地位不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并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预付款而未交付时,构成对主合同义务的违反。 3.交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为一次性交付,而预付款可以分期交付。 4.法律后果不同。交付定金和收受定金的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适用定金罚则;而交付和收受预付款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预付款仅可抵作损害赔偿金。若双方当事人约定不明,应视为预付款。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1.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只能于违约行为发生后交付。 2.性质和作用不同。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性质,而违约金并不具有这种性质;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而违约金主要是违约责任形式。 3.产生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的,且数额一般是固定的,法律有最高额的限制;而违约金既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且数额通常是按一定比例计算的。
《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指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证据的定金。它并不是合同的成立条件,而仅是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
解约定金的实质是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购买一个约定任意解除权。《担保法解释》第117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违约定金
定金的丧失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主合同的补救方法之一而约定的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115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12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1.要式性。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①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参见《担保法》第90条;《担保法解释》第119条)2.文义性。 当事人须在定金合同中注明“定金”字样或者约定 “定金罚则”,才能成立定金合同。对此,《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见《担保法解释》第118条) 3.限额性。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参见《担保法》第91条;《担保法解释》第121条)
立约定金
成约定金就是将定金的交付约定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只有交付,主合同才生效。但《担保法解释》第116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特定
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交付的定金。
定金
是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下列三种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①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义务;②因意外事件不履行合同义务。③双方违约的。因适用定金罚则无意义。
成约定金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合同随主合同存在而存在,消灭而消灭。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的定金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3、定金具有双重但保性。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4、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5、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既不是物保也不是人保。
概念: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前,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比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饿,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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