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初级考证2025
2025-04-28 11:28:0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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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证,个人所得税相关考点合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纳税人
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
分类
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
应税项目及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税率---10%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综合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额确定
工资薪金所得
收入总额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总额*(1-20%)
稿酬所得
收入总额*(1-20%)*70%
专项扣除
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三险)
居民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7项)
子女教育
包括学前教育支出和学历教育支出
2000元/月/子女,定额扣除
父母其中一方按照100%扣除;或者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3600元/年,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选择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80000元/年,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10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婚后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100%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婚后可以选择其中1套,由购买方100%扣除;或者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50%扣除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月,定额扣除
市人口>100万:1100元/月,定额扣除
市人口≤100万:800月/月,定额扣除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夫妻工作城市相同的,选择一方100%扣除;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各自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3000元/月,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分摊(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每人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2000元/月/婴儿,定额扣除
父母其中一方按照100%扣除;或者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
其他扣除
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税率---【综合所得】税率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所得
累计预扣法计算,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ps: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税率---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
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
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稿酬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7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70%
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20%
特殊规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对1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经营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业主或者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ps:业主或投资人或合伙人本人的支出,以当地上年度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ps:业主或投资人或合伙人本人的支出,以当地上年度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ps:业主或投资人或合伙人本人的支出,以当地上年度社会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社会保险费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业主或者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四险一金”,准予扣除
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为业主或者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费
按照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除上述之外,为业主本人或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财产保险费,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开办期间,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并准予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开办费
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或者选择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
ps:两种方法,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研究开发费用
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
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
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公益性捐赠
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部分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
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混用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其费用总额的40%视为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税率---【经营所得】税率表
公益捐赠的扣除--通用
限额扣除
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全额扣除
向红十字事业、教育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和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
不得扣除
个人直接捐赠
非居民个人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次或按月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工资、薪金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5000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稿酬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注意:不区分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税率表
特殊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
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
税收优惠
免税
减税
征收管理
纳税人申报
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纳税期限
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的,按月/次预扣预缴个税,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有扣缴义务的,按月/次计算个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月/季终了后15内申报预缴,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需办理汇算情形
在两处及以上取得的综合所得,且减去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几项的,且减去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
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解题思路
是否是【综合所得】?是预扣预缴?是年度汇算?
预扣预缴,收入额的确定,以及对应的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收入额的确定,以及对应的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7项,可扣除的金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调整的事项?
其余应税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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