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会计 第十九章所得税 思维导图
2025-08-19 13:00:2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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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九章所得税知识点思维导图,根据张敬富老师课程讲义自学并整理,知识点较全,各位同仁既可以作为参考学习材料,也可以进一步根据自己的理解增加注释和解析。内容如有错误还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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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基本知识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税前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支出
合理之处部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14%<br>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2%<br>
业务招待费
不超过发生额60%,收入5‰<br>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8%<br>
广宣费
不超过收入15%<br>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利润总额12%<br>
禁止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其他差异项
折旧:会计折旧、税法折旧(有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投资性房地产:税法必须摊销(会计: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
无形资产
税法必须摊销:不得低于10年,(会计:使用寿命有限、使用寿命不确定)<br>
税法可加计扣除(不调整暂时性差异)<br>
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
预计负债
税法不承认,实际发生时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br>
所得税原理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
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原值-折旧/摊销(税法)
固定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折旧(会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税法: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法)
无形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br>
=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寿命不确定)<br>
税法: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br>
按来源区分
内部研发
无税收优惠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有税收优惠
暂时性差异,加计扣除100%<br>
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br><b>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br>
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其他来源
外购等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包含公允价值变动<br>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应【所得税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应【其他综合收益】
计税基础:取得成本<br>
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
账面价值=初始成本-会计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br>
计税基础=初始成本-税法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br>
公允价值模式
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初始成本-税法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不含减值)<br>
其他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
税法不承认减值准备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抵扣金额
一般情况下,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除外)
预计负债
保证类质量保证
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未来)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0
其他情形
其他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罚款等,未来不允许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合同负债
一般情况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房地产企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基础=0
应付职工薪酬<br>
工资薪金、三项经费、保险费
工资薪金正常扣除
三项经费,福利费14%、工会2%、教育经费8%,<br>
<b>教育经费可以转接以后年度,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b>
保险费
除特殊工种外,<b>其他的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b>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只有在实际支付时准予扣除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的
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如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后期间可以据实扣除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可能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他负债
行政性罚款和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
暂时性差异
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一般项目
<br>
未作为资产或负债特殊项目
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b>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b>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br>(2)职工教育经费;<br>(3)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后3年内)<br>
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
递延所得税资产<br>和负债的计量<br>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确认原则
几乎无条件的确认
借:<b>其他综合收益(如:综【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b><br>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br> 资本公积(如: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增值)<br> <b>所得税费用(最常见:影响利润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b><br> 商誉<br>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br>
特殊情况
非同控吸收合并下的商誉
免税合并,商誉计税基础=0,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税合并,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确认差异【理由:没有对应科目】
与投资相关规定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满足以下条件,可<b>不确认</b>暂时性差异:<br>1.企业能控制转回时间<br>2.预计未来不会转回<br>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持有
不确认暂时性差异
因为均不回转回
近期出售
应该确认影响
计量
以相关应纳税<b>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b>★★★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无论何时转回,不要求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般确认原则
有条件的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基数×未来差异转回期间的税率
基数(二者熟低)<br>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预计未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br> 贷:商誉(如企业合并:购买日相关情况已存在的,因不符合条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购买日后12个月内调账)<br> 资本公积(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减值)<br> 其他综合收益(如:综【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br>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br> <b>所得税费用(最常见)</b><br>
与投资相关规定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以下条件的,才进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谨慎性)<br>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针对被投资单位亏损,或者股权减值情况
特殊情况
税法规定可以<b>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b>,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br>
不确认的情况
某项交易或事项<b>不属于企业合并</b>,并且交易发生时<b>既不影响会计利润</b>也不<b>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
计量
采用<b>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b>为基础计算确定
不折现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b>考虑其减值。</b>未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恢复账面价值
借: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br>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br>
特殊交易事项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
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事项
购买日
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
购买日后
以后12个月内,存在进一步信息表明相关情况已存在,且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br> 贷:商誉(先冲减)<br> 所得税费用(差额)<br>
其他新产生的情况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br> 贷:所得税费用<br>
与股份支付相关事项
一般情况下,在实际支付时可税前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原则
应根据<b>期末的股票价格</b>估计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b>(授予日市场价格不变)</b>,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br>
其他单项交易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因单项交易形成的资产和负债,<b>产生等额可抵扣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b>,应当在交易发生时<b>分别确认</b>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业务
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固定资产弃置义务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b>税前扣除</b>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损益相关的【所得税费用】
所有者权益相关的【所有者权益科目】
计提应付股利时,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实际支付时转回
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b>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b>★★★
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当期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br>=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br>=(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当期适用所得税税率<br>
先计算【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br>
递延所得税
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br>=(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br>
分别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倒挤差额
影响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当进行调整,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两者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为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总额。<br>因此,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不考虑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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