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会计第十三章金融工具(下)思维导图
2025-08-19 10:57:2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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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三章金融工具思维导图,根据张敬富老师课程讲义自学并整理,知识点较全,各位同仁既可以作为参考学习材料,也可以进一步根据自己的理解增加注释和解析。内容如有错误还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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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金融工具计量和重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费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其他类别
计入初始成本
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
计量原则
实际利率
确定实际利率时不应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对估计现金流量的影响
如果购买的是不良资产,才考虑使用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
要折现的现值要考虑各项交易费用、折溢价等因素
摊余成本
扣除已偿还本金
加上或减去实际利率计算利息与每期付款额之间的差额
扣除计提的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导致现金流量发生变化
实际利率保持不变,重新折现计算账面价值
变化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对方科目【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产生的费用调整账面价值(可能涉及重新计算实际利率,根据题目确定)
与套期关系无关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主要现象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减值损失阶段
第一阶段
按未来12个月的预期应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按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
第二阶段
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按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
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按已扣除减值准备的摊余成本(账面价值),计算利息收入
后续计量思路
正常债券
上年处于第一、第二阶段
本年【投资收益】=丁字账余额(期初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上年处于第三阶段
本年【投资收益】=(丁字账余额-累计信减减值准备)×实际利率 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原生已减值的不良资产
本年投资收益=摊余成本×经信调后实际利率
具体账务处理
科目
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账面余额)计量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投资收益】,与【-应计利息】的差,摊销【利息调整】
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结转计入【应收利息】
中途处置
反向结转各科目,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
出售债权投资,应重新计算剩余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注意的概念
账面余额
明细科目代数和
摊余成本
=账面余额-对应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债)】、【损(股)】
计量原则
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产生的利息,可以单独确认为【投资收益】,也可以汇总反映在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中
具体账务处理
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计利息(单独确认的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
——应计利息(单独确认的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尚未收到的利息或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对于利息,可以单独确认并计入【投资收益】,也可以汇总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
处置时
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明细科目余额反向结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债)】、【综(股)】
计量原则
利得或损失,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综(股)】的唯一机会)
具体账务处理
股权性投资
【综(股)】
【综(股)】
科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可计入【投资收益】(唯一机会)
上述以外的利得或损失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
处置
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各明细科目反向结转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债权性投资
【综(债)】
【综(债)】
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特殊)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特殊)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后续计量
摊余成本部分
确认利息收入时与“债权投资【摊】”核算原理相同
【前三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影响摊余成本的计算★★★
公允价值部分
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与【前三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相比较,差额为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即应有余额,而非每年记账数)
计提的信用减值不影响此公允价值的计算★★★
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从【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转入【应收利息】
计提减值准备
因投资单位自身信用风险导致投资单位部分投资可能无法收回计提减值
计提的减值,不影响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处置时
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4个明细科目反向结转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转入【投资收益】,如果正常到期收回,则转入【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注意的概念,不同于【摊】
账面余额
各科目余额
摊余成本
=前3个明细科目-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即: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即期末的公允价值,不受减值准备影响)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基本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 或 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上述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
原则
金融负债一经确认,不得改变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金融工具的减值
基本原则
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
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
相关概念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违约率*损失比例
信用损失
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以实际利率折现)
收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计提信用减值的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债)
租赁应收款
合同资产
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指:金融负债减值)
减值的三个阶段
正常资产
不良资产
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摊余成本×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
特殊情况
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可直接作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不区分三个阶段,直接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有选择权,可以按三个阶段也可不按
收入和租赁相关的应收款以为的资产,没有例外均按三个阶段分析
账务处理
计提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综【债】)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综【债】)等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
可以转回,并做相反分录
核销
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基本原则
股权性投资不能重分类★★
所有金融负债不得重分类★★
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不得追溯调整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只有业务模式发生变更才涉及重分类
当企业开始或终止某项对其经营影响重大的活动时(如当企业收购、处置或终止某一业务线时)
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的情形
企业持有特定金融资产的意图改变
金融资产特定市场暂时性消失从而暂时影响金融资产出售
融资产在企业具有不同业务模式的各部门之间转移
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
导致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资产
未导致终止确认
不进行重分类
账务处理
具备对应转换条件【摊】、【综(债)】
第一步:前三个科目一一对应
第二步:第四个明细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摊→综债(补),综债→摊(冲),对应【其他综合收益】★★
第三步:减值改名
不具备对应转换条件
基本逻辑
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现将原资产调整为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转换前的账面价值)
再进行转换,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补提信用减值损失(摊)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摊→损(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①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①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
综(债)→损(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①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①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
借: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③
—信用减值准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信用减值准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结转原其他综合收益
损(债)→综(债)/摊
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②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③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④
—利息调整②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③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④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如存在减值则补提
金融资产转移
一般原则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需要满足:形式+实质
判断逻辑
收款权利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
正常收回(借:银行存款)
终止确认
未到期
已转移风险和报酬(形式+实质)
已转移
终止确认
保留
继续确认
已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放弃对资产的控制
终止确认
未放弃控制
继续涉入
未转移风险和报酬
正常持有
继续确认
过手安排
满足过手安排条件+形式上转移
终止确认
不满足过手安排条件
继续确认
判断流程
1.确定适用的报告主体层面:单体or合并
2.确定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部分or整体
3.确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4.企业是否已转移金融资产
收取合同的现金流是否已转移
保留了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过手安排】
1.不垫付资金;
2.不挪用资产;
3.不延误付款时间
2.不挪用资产;
3.不延误付款时间
5.分析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况
转移前后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风险相比不再显著
例:公允价值回购、深度价外期权等
例:公允价值回购、深度价外期权等
是:转移
终止确认
否:保留
继续确认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下一步判断
6.企业是否对被转移金融资产保留了控制
关注转入方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例:追索权、继续服务全、回购协议、提供担保或期权
例:追索权、继续服务全、回购协议、提供担保或期权
保留控制
继续涉入
未保留控制
终止确认
会计处理
资产已转移
被转移资产账面余额与收到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或损失)
继续确认
收到的对价作为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继续涉入
担保
继续涉入资产
=转移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贷款1 000万元转移给其他单位,我只担保300万元,说明偿付你后我可以向第三方追偿300万元)
=转移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贷款1 000万元转移给其他单位,我只担保300万元,说明偿付你后我可以向第三方追偿300万元)
继续涉入负债
=担保金额(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300万元)+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收取的对价:以后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担保金额(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300万元)+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收取的对价:以后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即: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应当随担保义务的履行(一般按照时间比例摊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各期收入)
部分转移
转移日因继续涉入而继续确认部分和不再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在两者之间分配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不再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的差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会计
分类
公允价值套期
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
项目组成部分的风险敞口
现金流量套期
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未来时点,价格不固定
项目组成部分的特定风险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特殊情况: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可以将其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确认和计量
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
一般资产,包括【综(债)】
借:套期工具
贷:套期损益
贷:套期损益
特殊资产,【综(股)】
借:套期工具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被套期工具
一般资产,包括【综(债)】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铜/其他债券投资等
贷:套期损益
贷:套期损益
特殊资产,【综(股)】
借:被套期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套期损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套期损益
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期间损益。资产的公允价值为0,不需要确认
借: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贷:套期损益
贷:套期损益
履行确定承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借:固定资产等
贷: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反向结转)
贷: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反向结转)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不是在产生当期计入损益,而是被递延至被套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同一期间或多个期间
套期工具
正常核算,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有效套期部分
借:套期工具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无效套期部分
借:套期工具
贷:套期损益
贷:套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
因为业务未实际发生,所以交易发生前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确认了一项非金融资产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反向结转)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预期交易为销售商品,在销售实现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储备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类似现金流量套期,在处置境外经营时,结转套期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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